夏厦精密(001306)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开展审计工作,设审计负责人一名[7]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等[11] - 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审计工作内容与频率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0]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31]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6][28][29] 审计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18] - 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后依据底稿作报告,征求意见后报送审计委员会[23] - 内部审计部根据报告提决定或意见,报审计委员会并呈董事会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2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5][37]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7] 审计相关制度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3] - 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为十年[33]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39] - 对有突出贡献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9] - 对阻扰审计人员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