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理突 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 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 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5、 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 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