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 露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媒介或形式对外报道、传送或发布任何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和资料,除非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