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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夏厦精密夏厦精密(SZ:001306)2025-08-21 19: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有效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行为,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夏厦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承担工资与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为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提供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的原则与措施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按照《公司章 程》《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