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类型与资金来源 - 重大投资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类[6] - 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身资金积累和借款等融资[7] 投资审批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后向董事会备案[14]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投资流程 - 总经理办公室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初审[16] - 初审通过后按权限逐级提交审批,超出总经理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16] - 需董事会审议且属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的对外投资,战略委员会评审后提交董事会[16] - 已批准投资项目由有权机构授权相关部门实施,经营管理层监督运作和管理[16] 投资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8]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资产,需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8] 投资处置 - 公司投资项目出现经营期限届满、有悖经营方向等九种情况可处置并收回投资[20][21] 投资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23] - 公司财务部垂直管理控股子公司财务工作,按月获取财务报告[23] - 子公司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资金和财务情况书面报告[23] - 公司投资资产由内审人员或非投资业务人员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3]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成交金额指支付交易金额、承担债务及费用等,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25][26]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7]
夏厦精密(001306)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