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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0013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夏厦精密夏厦精密(SZ:001306)2025-08-21 19:1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1] - 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记录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4]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股东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需符合规定[26]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6] 关联交易与中小投资者 - 股东应会前披露关联关系并申请回避,否则股东会有权撤销决议[2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6] 董事选举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29] 投票规则 - 现场投票应在宣布开始后不超二十分钟内完成,否则未完成视为弃权[3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多项内容[3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5] 授权与制度实施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部分事项[3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