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 公司章程
夏厦精密夏厦精密(SZ:001306)2025-08-21 19:19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85.06万元[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650万股,每股面值1元[2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285.0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6] 股东与股份限制 - 宁波夏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274.27万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比例91.92%[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5]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2] -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为3名[136]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6] 高管与财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140][14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利润分配 - 符合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现金分红[158]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9][18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7] - 公司分立财产应分割,作出决议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89] 清算相关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94] -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公告,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