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重大 信息迅速、顺畅地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内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情形或事件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并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司证券法务部为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 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