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人数不足时六十日内补选[5][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审批年度审计计划,协商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 公司提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委员履职有出席次数要求[2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等[24] 会议组织安排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法务部负责会务,审计部准备资料[26][28] - 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证券法务部制作[32][39] 其他规则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34][35] - 规则制定和修改以董事会普通决议生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