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