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办法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及 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 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 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 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本办法中 规定的"公司",如无特殊说明,指适用于本办法的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资产包括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租赁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预付账 款、合同资产等。 第四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第五条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本文又称"资产核销"),是指对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