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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广东宏大广东宏大(SZ:002683)2025-08-21 19:1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事宜。证券部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统一负责公司对监 管机构、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