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0026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5]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6]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11] - 解聘需充分理由,应向深交所报告,特定情形董事会1个月内终止聘任[12] 职责规范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领导证券部门保存文件[8][15][16]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资料[13]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6个月内完成聘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