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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3005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龙船艇江龙船艇(SZ:300589)2025-08-21 19:2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集流程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9]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9] 通知时间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32] 股东权利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3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5] 表决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0] 特殊提案表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需双重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53] 投票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5] 其他规定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5]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55] - 投票权征集应无偿并充分披露信息,公司及召集人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56]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连续180天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60] - 股东会表决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6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