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83097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凯大催化凯大催化(BJ:830974)2025-08-21 19:35

制度审议与生效 - 2025年8月19日董事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发布于2025年8月21日[22][2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12] 提案主体 - 审计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案[8]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0] 审核措施 - 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4] 违规处理 - 分包或转包严重,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制度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