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83298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3]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9] - 其他年报信息中会计报表附注重大差错认定包括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涉及重大诉讼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11]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包括预计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等[11][12]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12]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并检讨等[14][15] - 追究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7] - 审计部门收集材料提出意见和方案上报董事会[8] - 公司收集资料认定责任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审计委员会[17] - 董事会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7] 其他规定 - 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前期财报信息差错更正披露遵照北交所规则[17]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7] - 董事会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7] - 季度、半年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