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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波生物(8329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锦波生物锦波生物(BJ:832982)2025-08-21 19:35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6] 重大信息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属重大交易事项[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属关联交易重大信息[11]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属重大信息[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重大信息[13] 报告要求 - 特定情形下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8] -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17] 后续处理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按规披露,报告义务人持续报告[18] 责任规定 - 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被追责[20]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 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