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8329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3]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6]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多项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8]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8]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8] 管理职责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2]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员工需具备多方面要求[12] 会议安排与披露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并提前通知[12] - 专项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主要内容对外披露[13] 其他工作 - 关注投资者及媒体信息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15] - 建立与监管等部门良好关系,掌握政策法规[15] - 重大事项后配合处理维护公司形象[15] - 与中小投资者等保持联络,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等活动[15] - 维护与媒体合作关系,引导客观报道[15] - 在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和互动平台[15] - 保持与其他上市公司等部门交流合作[16] - 做好年报等定期报告编制等工作[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7]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