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832982)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3]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配专职人员[8]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每年末前一月提交次年计划,结束后两月提交年报[15]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22] 审计职权 - 审计部可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职权[16] 违规行为界定 - 利用职权谋私、弄虚作假等属违规[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