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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0000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北方国际北方国际(SZ:000065)2025-08-21 19:4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5]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5]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提前三天通知并呈送资料[17]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等保存10年以上[18] - 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审计工作安排 - 年报审计前协商确定时间安排[22] - 督促事务所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21] -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22][23] - 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4] 其他事项 - 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5] - 细则生效废止原细则,抵触时执行法规并修订[24][26]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