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30088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3] - 累积投票制下每股表决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可集中使用[3] - 股东会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8] - 股东可集中或分别行使表决权,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8][9] - 对某候选人表决超全部表决权无效,少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9]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0]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排序,位次在前且超半数当选[12] - 两名及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2] - 当选董事不足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组织下一轮[12] - 超过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可补选[12] 其他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股东可委托投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