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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经纬辉开经纬辉开(SZ:300120)2025-08-21 20:04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7,8]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项[12,13]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额30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审批[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7]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2] 交易计算与披露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需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4]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等[17]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4][26]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受赠现金等[27]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等[27]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