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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SZ:301120)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