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 水平及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致力于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战略及议题管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