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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SZ:301120)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 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