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 - 外服控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 公司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向党组织、董事会、总裁班子负责和定期报告机制[2] 各主体职责 - 党委会贯彻审计方针政策,研究机制、制度、队伍建设等事项[4] - 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决定机构设置[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5]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制定制度、开展审计等多项职责,拥有必要权限[7][9] 审计工作开展 - 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原则开展工作,可提供专业建议,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11] - 内部审计机构制定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14] - 审计组按方案开展工作,完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稿,批准后出具正式报告[14] 审计意见处理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逾期视同无异议[15] - 审计发现问题经同意后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15] - 内部审计机构检查、督办及评价整改情况,必要时开展后续审计[16] 整改责任与利用 - 被审计单位是整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16] - 相关职能部门针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和内控措施[16] - 各级企业权力机构确保审计结果充分利用,考核和任免参考结果[16] 沟通与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与上级、中介和职能部门沟通,提升效率和推动整改[17] - 对表现优异的内审人员奖励,违规人员依规处理[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