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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控股(600662) - 外服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
外服控股外服控股(SH:600662)2025-08-21 20:04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