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 -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外服控股外服控股(SH:600662)2025-08-21 20: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2月12日首次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3,496,485元[6]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2,283,496,485股,均为普通股[13]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6][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3]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5][86] 管理层相关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0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