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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锐明技术锐明技术(SZ:002970)2025-08-21 2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财 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