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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00297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锐明技术锐明技术(SZ:002970)2025-08-21 20:04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采用[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3]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选举董事类型和应选人数计算[7] 投票规则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表决票视为弃权[8]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8]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公司应尽快筹划新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