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 实地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 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