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 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 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审 计工作任务; (五) 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且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或 因涉嫌刑事违法正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