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 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并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