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 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