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万德股份万德股份(BJ:836419)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6] 报告事项 - 部分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部分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2]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属重大事件[15] - 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6] - 前期披露信息差错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需报告[16]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告[17]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8] 报告时间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21]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5]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及时报送定期报告内容资料[2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6] - 本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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