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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万德股份万德股份(BJ:836419)2025-08-21 20:0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7] - 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种类型[1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2][2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7]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23] 业绩快报与修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况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7]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2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5]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4]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情况[4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8] 人员职责与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18] - 各部门信息报告责任人应在事项发生当日向董事长等报告[62] 保密与资料保管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74] - 已披露信息相关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失职违规者将受处分或担责[7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