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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万德股份万德股份(BJ:836419)2025-08-21 20:0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修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担任[11]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所聘独立董事最多在其他2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5]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16] - 出现不适宜履职情形,六十日内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六十日内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独立董事在相关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董事会未采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 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违规可报告并要求说明[25] - 2名及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28] - 工作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28]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9] - 应按北交所要求参加辅导培训和考试[40]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1] 津贴与生效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2]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自审议通过日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