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8] 任职限制 - 犯特定罪等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9] - 担任破产清算等相关职务未满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9]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聘期与辞职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12] - 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13] 报告职责 - 总经理应就重大合同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9]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0] - 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等[21] 办公会规定 - 议题由行政部提前3日征集,提前1天发通知[22] - 记录保存10年[23] - 总经理可定期主持召开,特定情形应立即召开[22][23] 绩效与解释 - 总经理绩效由董事会考核,其他高管由总经理考核[2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