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 制度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比例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比例40%[1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比例20%[14]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12] - 满足条件时,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4] - 权益分派方案经审议通过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