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M金德(03816) - 经二次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1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5] - 公司法定股本为4.5亿港元,分为45亿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股份[16] 股本相关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增加股本、合并或分拆股份等[13][18][19] -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案在法例规定条件下削减股本或非供分派储备[14][19]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可就认购股份向任何人士支付佣金,但不得超过股份发行价的10%[17] - 年度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期间合共不得超30日,经股东普通决议案批准可再延长不超30日的一个或多个期间[34] 股东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或经许可的更长期间)内举行[39] - 股东周年大会须发出不少于21个完整日的通告,其他股东大会须发出不少于14个完整日的通告[40]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一名,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董事轮值告退,至少每三年轮值一次[62][72] - 董事可收取公司在股东大会厘定数额的一般酬金,执行职务可报销合理费用[64] 股息分派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布以任何货币向股东分派股息,但不得超董事会建议数额[99] - 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变现净值派付中期股息[99] 文件销毁 - 公司可在股票注销之日起满一年后随时销毁已注销股票[136] - 公司可在记录股息授权等相关通知之日起满两年后随时销毁该等授权、更改、注销或通知[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