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电国际(600969) - 郴电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2]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资格等问题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低于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工作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会议 - 定期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临时会议由1名独立董事提议[24] - 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7]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24]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独立董事保存资料至少10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专门会议必要时邀请人员列席、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1]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9] - 公司向独立董事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9]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