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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福瑞达福瑞达(SH:600223)2025-08-21 20:49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保障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投资者 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鲁商福瑞达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 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管理部门负责人;控 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各部门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相关人 员。 第四条 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