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一千股可一次性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4] - 多种情形时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 信息申报与锁定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时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申报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对账户本公司股份锁定[8] 股份解锁 - 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条件可申请解锁[10] - 离任后中登上海分公司自申报日起六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10] 交易限制与报告 - 买卖前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12]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有交易限制[15]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有交易限制[15] 减持与披露 - 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其他情况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股份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交易所网站披露[16] 收益与关联方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况除外[17]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发生因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的行为[17] 持股变动披露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