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以及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 述信息,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