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媒体和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