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阿特斯阳光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 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