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阿特斯(688472)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阿特斯阿特斯(SH:688472)2025-08-21 21:04

股份限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1年内不得减持[7]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8]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9] 股份增减持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增减持股票[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等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等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上报并公告[18] - 未实施减持或未完毕,应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股份被强制执行,董事和高管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19]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义务[21] - 董事等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21] - 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22]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