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000899)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加粗为本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 务: (一)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