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药业(0209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设置 - 2025年8月21日董事会决议采纳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2] - 成员不少于3名,至少1名不同性别董事,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主席可要求增加次数[4] 会议相关规定 - 议事文件提前3天送出,会议通告提前3个工作日发出[4] - 处理事务法定人数为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委员会职责 - 每年评价自身有效性及职权范围充足性并提修改建议[7] - 获授权厘定董事提名程序、过程及标准[10]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结构、规模及组成并提建议[11] - 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标准和评估条件[12] - 制定并检讨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多元化政策及目标执行进度[12] 信息披露 - 在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转授权力[22] - 公司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多元化政策或摘要[25] 董事会要求 - 具备业务所需技巧、经验及多元化观点,组成变动不应干扰[24] -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组合保持均衡,非执行董事有才干和人数[24] - 新董事委任程序正式、审慎、透明,设定继任计划[24] - 董事每隔时距重新选举,解释辞任或罢免原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