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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贝集团(601956) -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东贝集团东贝集团(SH:601956)2025-08-21 22:04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东贝 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 5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